有網友匿名推文。
我本來準備今年結婚的,但因為疫情影響,原計劃說不辦婚宴。
女友的父母要求我幫他們償還房貸,並且還要聘金六百萬,理由是:他們兩個退休金太少,我家比較有錢,如果少了我的孝親費,房貸很難還。
而且他們還加了條件,以後分房子沒有我女朋友的份。
我女朋友每個月有4萬的月薪,她要150月不吃不喝才能攢夠這筆錢,而且她父母繼續加條件:我和我父母名下的四家店面都要過戶給女朋友,因為男人有錢就變壞!這是什麼歪理?他們給我的解釋是:以後生孩子是跟我姓氏的,以後房產還是歸我家所有,他們只是暫時保管。
房子是我父母08年買的預售屋,去年隔壁鄰居買了六千多萬,增值超多,4間店面也是我的父母全年無休一天12小時開店攢下來的積蓄,而光這四間店鋪的租金,一年就可以收入七十幾萬。結果我女朋友一臉大度的說:可以寫切結書,把房子轉給我父母!此外,還要買一間房子當做我們結婚的新房,她相中了一間售價三千四百萬的房子。
我父母沒翻臉,但是我翻臉了!你和你家人憑什麼開這樣的條件?我家辛苦賺來的錢憑什麼給你?還說反正孩子跟我姓?
那如果我們沒生孩子就離婚,你家是不是就白白拿到了五間房子?
你家裡是不是以為你是25歲的林志玲呀?
網友紛紛評論:
「這是把你當銀行了吧」「真騙錢假結婚」「快分手吧還等什麼?」「太不要臉了」「這種女人沒人敢娶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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