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在不同家庭不同環境,價值觀難免會有落差和分歧,因此很多人婚之後,都不想和公婆同住。一名男網友推文,他在過年前向女朋友求婚,但是對方提出的條件令人難以接受,對方表示結婚的話需要買一間2房2廳帶有停車位的新房。該帖子發佈後,立即引起熱議。
該男子在網上表示,自己已經28歲,今年過年前向女方求婚,父親也找了媒人和女方談相關細節。對方提出了三個條件,分別是不要聘金但需要支付六萬的餅錢、酒席可以不去高檔酒店,簡單一些即可、但是男方必須提供一套2房間2庭室帶有停車位的新房。
前兩項很容易做到,但女方的最後條件另原文作者和父親難以接受,因為買房的話頭款至少要三百萬,可男方僅有五十萬的存款。
對方表示,因為兩個女兒都是家裡的掌上明珠,為了產生婆媳矛盾,女兒不能跟公婆一起住。因此,原作者非常無奈,媒婆和對方溝通2次依舊無果,因為女方表示自己不要聘金,酒席也不需要多復雜,因此買房這個條件必須滿足。
文章發佈之後,網友紛紛評論,「這個條件還是蠻正常的」、「男方買不起房我可以自己買,但是這五十萬存款的話我不敢嫁過去」、「很贊同不要住在一起這點,以後會感激這個決定」、「條件沒有很誇張,還是比較合理的」、「沒錢就不要結婚了吧」。